美国国土安全部(DHS)于 2025 年 11 月 19 日在《联邦公报》发布最新通知,依据 H.R.1 法案 要求,对多项移民相关政府费用进行 2026 财年的通胀调整(CPI-U)。 根据公告,2024 年 7 月至 2025 年 7 月之间 CPI-U 上涨 2.70%,因此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,下列费用将上调: 一、2026 [...]
美国国土安全部(DHS)发布最新《拟议规则通告》(NPRM),宣布计划全面废除 2022 年版“公共负担(Public Charge)”不可入境规定,理由是该规则过于僵化、与国会意图不符,并限制移民官员进行准确、全面的判断。 此举标志着美国移民公共负担政策将再次发生重大变化。 一、拟议规则的核心内容 DHS 表示,2022 年公共负担规则: 限制移民官员的裁量权 过度缩小可考虑的因素范围 阻碍对申请人自给能力的精准判断 与国会在 1996 年福利改革法(PRWORA)中所强调的“移民应自力更生”精神不一致 因此,DHS 提议: 拟废除内容包括: 删除 8 CFR 212.20(适用范围) 删除 8 CFR 212.21(定义,包括“公共负担”、“长期照护”等) 删除 8 CFR 212.22(公共负担判断标准) [...]
美国劳工部(DOL)与美国移民局(USCIS)再次强调:当雇主提前终止持有 H-1B、H-1B1、或 E-3 身份的外籍员工时,若未依法完成“真实终止(bona fide termination)”的全部程序,将面临严格法律责任,包括持续的工资支付义务及补发欠薪。 此项责任源自三类工作签证均需提交的 ETA 9035 劳工条件申请(LCA)。由于 LCA 明确规定“不得停薪待岗(no benching)”,若员工并非主动离职,雇主必须继续支付工资,除非完成合法终止程序。 什么是“真实终止”?三项要件缺一不可 根据劳工部行政复议委员会(ARB)在 Amtel Group of Fla., Inc. v. Yongmahapakorn 案中的裁决,雇主必须满足以下三项要求,才能被视为真正终止雇佣关系: 明确告知员工其已被解雇; 通知 USCIS 该员工已终止雇佣(以便 USCIS 撤销已批准的申请); 向员工提供返乡机票费用(适用于境外返回)。 [...]
美国移民律师协会(AILA)近日发布最新提醒,就美国移民局(USCIS)在官网与社交媒体上发布的口译员相关通知进行澄清,指出公众误以为USCIS更改口译政策,但实际上并无正式政策变动。 USCIS社交媒体引发误解:似乎要求自备口译员 2025年8月,USCIS在官方Facebook页面发文称,自2025年9月28日起,如申请人面谈需要口译员,则必须自行携带,否则需重新预约。由于USCIS并未同步发布正式政策更新,此消息引发移民社群与律师界关注。 AILA表示,通过内部沟通得知,某些USCIS裁决官曾在个别案件中使用电话口译服务,但该服务原本是供移民与海关执法局(ICE)使用,而非面向USCIS面谈。AILA认为,这些发布更多是内部提醒,而非政策调整。 USCIS《政策手册》:长期规定并未改变 USCIS《政策手册》长期对入籍与身份调整面谈中的口译员有既定要求。虽然不同章节的措辞略有差异,但总原则一致: 申请人应自备合格口译员 USCIS裁决官在能够使用申请人语言的情况下,可直接以该语言进行面谈 在身份调整(AOS)的政策表述中强调“无需口译员”;而在入籍(N-400)部分,则提及口译员可由申请人或USCIS选择。但无论如何,AILA建议:只要需要口译,申请人就应携带符合要求的口译员到场。 口译员必须满足严格要求 根据USCIS及G-1256表格(《口译面谈声明》),口译员需满足以下条件: 逐字、准确翻译,不得加入个人意见或代替回答 面谈时需提交政府签发的身份证件 需签署口译员宣誓与隐私声明 不得为利益相关者: 亲友、家庭成员、律师可能因利益冲突被拒 USCIS有权随时取消口译员资格 此外,若律师曾参与文件翻译或准备,可能需提交G-28,但律师本人不得在面谈中担任口译员。 G-1256表格:面谈前必须双方签署 USCIS要求口译员及申请人在面谈开始前共同签署G-1256表格,面谈官也会当场对双方进行宣誓,并在表格上记录是否有口译员被取消资格及原因。
美国劳工部外国劳工认证办公室(OFLC)在政府关门后发布最新指引,为10月1日至10月31日期间因停摆受到影响的雇主提供多项提交便利措施。此次政策源于2025年10月1日联邦政府关门导致OFLC全面暂停运作。 10月底OFLC已获授权恢复运营。随后在11月5日发布公告,正式公布一系列特别处理政策回应雇主与律师界的关切。 一、10月期间通过邮寄、电邮、快递提交的申请将人工录入系统 OFLC确认,凡在2025年10月1日至11月2日期间通过邮政、电子邮件或商业快递寄送的所有申请与往来文件,均将由工作人员手动录入FLAG系统。 耗时可能数月:由于数量庞大,人工录入预计需要数月时间。 系统将保留“收到日期”:最终录入后,FLAG系统将显示文件的原始接收日期,而非录入日期。 雇主切勿重复提交:若重复在FLAG中提交相同案件,例如重复提交PERM申请,可能导致案件被拒,因为系统只允许同一职位、同一外籍员工存在一份有效申请。 OFLC并未表示可撤回此期间通过邮件或快递提交的申请,因此可视为无法撤回。 二、PERM招聘有效期自动延长33天 若雇主的PERM招聘有效期介于10月1日至11月2日之间到期,该有效期将自动延长33天(对应OFLC停摆天数)。 例如: 若招聘到期日为10月15日 → 新的到期日自动延至11月17日。 AILA建议雇主在ETA Form 9089 的文字说明栏注明此延长期来自“OFLC 2025年11月5日公告”。 三、补件、审核及上诉等所有截止日期自动延长33天 OFLC确认,以下所有时限均自动延长期 33 天: 对RFI(补件要求)、NOA(受理通知)、NOD(缺失通知)、审计通知的回复 对PERM拒件提交复议(RFR)或上诉(Appeal)的截止日期 例如: 某PERM申请于9月15日被拒,正常需于10月15日前提交复议;自动延长后截止日变为11月17日。 如雇主需更多时间,可透过FLAG或发邮件给相应的OFLC客服中心申请延长。 四、H-2A、H-2B、CW-1 申请可按法规提出紧急提交请求 [...]
职业移民排期 中国大陆出生的申请人 : A表 第一优先:2023年1月22日, 第一优先为杰出人才,优秀研究人员和教授,跨国公司主管等 第二优先:2021年06月01日, 第二优先为拥有硕士或硕士以上高学位人士或特殊人才 第三优先:2021年04月01日, 第三优先为有技能工人,专业人士和其它工人 其他无技能劳工: 2017年12月08日。 除中国大陆、印度、墨西哥和菲律宾之外的世界其他地区的排期为: 第一优先:有名额 第二优先:2024年2月1日 第三优先:2023年4月15日 其他无技能劳工: 2021年8月1日 B 表 第一优先:2023年05月15日, 第一优先为杰出人才,优秀研究人员和教授,跨国公司主管 第二优先:2021年12月01日, 第二优先为拥有硕士或硕士以上高学位人士或特殊人才 第三优先:2022年01月01日, 第三优先为有技能工人,专业人士和其它工人其他无技能劳工: 2018年10月01日 第四优先:2021年02月15日 除中国大陆、印度、墨西哥和菲律宾之外的世界其他地区的排期为: [...]
NewsOffice Post2025-01-14T05:47:36+00:00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