USCIS 政策更新通报 ——《反暴力侵害妇女法案(VAWA)》自请移民政策重要调整
发布机构: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(USCIS)
发布日期:2025 年 12 月 22 日
一、政策更新概览(Overview)
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(USCIS)近日发布政策警示,正式更新《USCIS 政策手册》中有关 《反暴力侵害妇女法案》(Violence Against Women Act, VAWA) 自请移民(self-petition)的相关政策指引。
本次更新旨在 澄清资格要求、证据标准及审理原则,并统一 USCIS 在 VAWA 案件中的长期实践做法。
该政策立即生效,适用于 尚在审理中 或 2025 年 12 月 22 日及之后递交 的案件,并取代此前所有相关指引。
二、VAWA 自请移民的法律背景
根据 VAWA,以下人士 可能有资格 直接向 USCIS 自行递交移民申请,而无需依赖施暴者:
- 与 美国公民(USC)或永久居民(LPR) 存在合格关系
- 在该关系中 遭受殴打(battery)或极端残忍对待(extreme cruelty)
符合条件者可通过提交 I-360 表格(Amerasian、鳏寡或特殊移民申请)进行申请;若获批并满足其他条件,申请人可进一步申请 永久居民身份(绿卡)。
三、政策更新重点(Policy Highlights)
- 长期审理实践
- 对 VAWA 条款作出更系统、更详细的解释
- 明确 USCIS 在案件裁量中的法定权限
- 明确并简化证据要求
- 细化证据提交标准
- 减少补件通知(RFE)和拒签意向通知(NOID) 的发出频率
- 重申 USCIS 的裁量权
- 根据《移民与国籍法》(INA)204(a)(1)(J) 及 8 CFR 103.2(b)(2)(iii),
证据是否可信、权重如何,完全由 USCIS 裁量决定
四、对申请人影响最大的实质性变化
- “善意婚姻”(Good Faith Marriage)要求更明确
VAWA 配偶申请人必须证明婚姻系 出于真实目的而非移民利益,需提交包括但不限于:
- 合法有效的结婚证
- 之前所有婚姻合法终止的证明
- 证明婚姻真实性的证据(共同生活、财务往来等)
- “任何可信证据”标准被进一步细化
- USCIS 强调:
👉 证据必须是 相关的(relevant)、有证明力的(probative)、且 可信的(credible) - 仍然适用 “any credible evidence” 原则
- 但 USCIS 将整体考量证据质量,而非数量
- 对“殴打或极端残忍行为”的解释更具体
- 审理时不仅看是否发生伤害行为
- 更关注:
- 行为的 动机
- 对申请人造成的 实际影响
- “良好品行”(Good Moral Character)评估说明更清晰
- 逐案审查
- 以 社区普通公民标准 作为衡量依据
- 申请人负有 举证责任
- 宣誓陈述(affidavit)是主要证据,但:
- 缺乏细节、具体性或可信度的声明,可能权重较低
- 新增共同居住要求(重大变化)
VAWA 申请人必须在合格关系存续期间,与施暴者共同居住
这是对 USCIS 以往政策的调整——
过去仅要求 “曾经” 共同居住即可。
- 继亲关系(Step-Relationship)终止规则更新
- 若继亲关系因生父/母或子女死亡而终止
- 申请人必须证明:
在递交申请后,与存活的施暴父母或子女关系仍在继续
五、USCIS 的立场说明
- USCIS 承认新政策 可能对部分已递交案件产生不利影响
- 但认为:
- 维护项目完整性
- 与法律及法规文本保持一致
优先于既得信赖利益
六、律所专业提示(Practice Pointers)
VAWA 案件证据准备将更加关键
不完整或笼统的宣誓陈述风险显著提高
共同居住、婚姻真实性、品行问题需重点审查
正在准备或已递交 VAWA 的申请人,应尽快进行专业复核

